依據:一、本公司102年3月26日董事會會議決議。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民國102年12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2813號函申報生效。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四、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債券名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度第2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以下同)100億元整,每張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三、公司債之票面利率及計息方式:本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年利率2.03%,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十一、十二年分別還本二分之一。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工具項下支應。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債務、充實營運資金。七、前已募得公司債者其未償還數額:新台幣57,800,000仟元。(截至102.12.10止)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本公司債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額定股份總額為5,861,186,291股,額定股份金額為新台幣58,611,862,9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為5,861,186,291股,已發行股份金額為新台幣58,611,862,910元整。(截至102.9.30止)十、公司總資產減去總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257,399,031仟元。(截至102.9.30止)十一、受託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華南商業銀行民生分行,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十三、承銷或代銷機構:無。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不適用。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不適用。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十九、簽證機構:不適用。二十、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二十一、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自民國103年1月17日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