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設計威盛(2388-TW)昨日召開記者會,強調祥碩從未有USB產品,在短短 1 年內就開發出USB 3.0,祥碩今(20)日發布重大訊息,提出 6 點聲明,其中重申總經理林哲偉在2007下半年離開威盛,祥碩在2007年12月開始投入相關技術研發,USB-IF在2009年12月30日認證祥碩USB 3.0裝置端晶片,2011年 5 月認證USB 3.0主控端晶片,因此威盛所稱即屬不實,另外祥碩也強調,威盛實際上並無與祥碩產品相似之產品,根據市場公開消息,威盛旗下威鋒開發之USB 3.0晶片產品速度,較祥碩晚了 3 個月,因此祥碩不需要使用威盛之電路圖,祥碩並強調,在2012年 7 月16日申請股票上市,2012年 8 月威盛就提起本件刑案,訴訟動機確實可議。
祥碩針對威盛記者會內容,發布 6 點聲明,聲明中指出,林哲偉在2007年 2 月11日即卸任威盛之系統平台事業部總經理,嗣後並於2007年下半年自威盛離職,此有威盛公司2007年之年報可稽。第 2 ,祥碩表示,本案在2012年 8 月30日進行搜索時,並未自本公司work station扣得任何印有「VIA」之電路圖,威盛新聞稿之相關記載不實。
第 3 ,祥碩向來尊重司法,並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並無威盛所稱「未配合調查致檢察官主動搜索」之事。
第 4 ,祥碩在2007年12月開始投入相關技術進行研發,USB-IF協會在2009年12月30日認證祥碩USB 3.0裝置端控制晶片,並於2011年 5 月認證祥碩USB3.0主控端控制晶片,祥碩強調,由此可知,威盛聲稱「祥碩公司短短 1 年時間即自行研發出USB 3.0產品」云云,即屬不實。
第 5 ,祥碩指出,威盛實際上並無與祥碩USB 3.0產品類似之產品,依據市場公開訊息,威盛之子公司威鋒研發與祥碩USB 3.0類似產品之速度,較祥碩晚約 3 個月,故祥碩自不可能也無必要使用威盛之電路圖。尤有甚者,祥碩強調,祥碩既已自行研發一項產品所需之千張圖面,自無可能使用30餘張威盛公司圖面,由此益證,威盛聲稱「祥碩公司USB 3.0產品係以威盛公司USB 1.0及USB 2.0為基礎」云云,確屬無稽。
最後,祥碩表示,在2012年 7 月16日申請股票上市,威盛隨即在2012年 8 月提起本件刑案,並在新聞稿中刻意忽略且扭曲本案重要事實,可見威盛對本公司提出本案訴訟之動機確實可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