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20日)在立法院院會中宣布,朝野經協商後決定本會期延會至明年1月14日,並讓「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在本會期內完成協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9日初審通過通保法修正草案,明定檢察官必須向法院提出聲請後,才能調閱通聯紀錄;偶然得到的另案監聽資料不具證據能力,且只能同步監聽、禁止預錄,建立監聽程序接觸資料者的「履歷制度」,並嚴禁政治偵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