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怡欣/台北報導

日月光停工決議將在今(20)日公告,環保署昨(19)日立場急轉彎,將事件矛頭轉到地方處理公文標準疑點;而高雄市環保局強調,日月光申請放流水是由加工處批准,後續再經由環保局依法行政核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才是正式完成法定申請程序。

半導體大廠日月光排放重金屬、強酸廢水,造成後勁溪受到長期嚴重污染,更導致流域農田及出海口面臨重金屬殘留問題,工廠職員也面臨停工失業。而在停工前夕,環保署詳列業者近年放流水不合格、涉偷排廢水公文處理疑點,並質疑地方處理公文標準不一,環保署長也從要求不肖業者停工立場,轉而要求地方政府查清原因並對外說明。

重金屬廢水點燃中央與地方戰火!高雄市環保局強調,回覆業者申請排放水得向經濟部加工處辦理,不等於環保局核准業者安設下水道管線;環保局說明,依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楠梓加工區(含第二園區)污水下水道用戶申請廢污水納管及聯接使用程序」規定,業者要排放廢水須取得加工處同意納管文件,後向環保局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可,事業機構取得經核可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後,再依前述使用程序申請聯接使用證明,完成法定申請程序。

此外,環保局指出,依業者在多張許可內容證緊急應變方法中,廢水操作異常應變方法僅註明故障或意外事故時馬上停止生產操作,並沒有述及納入至加工出口區下水道系統管線。

環保局重申,環保署長認為日月光K7廠將廢水排入楠梓加工區出口處污水下水道系統,是經高雄市政府同意,然而,環保局自始至終依法行政立場皆一致,回覆業者「請依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規定辦理」,並無違誤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