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代表痛批政府帶頭濫用

〔自由時報記者李宇欣、林奕如、甘芝萁、謝文華/綜合報導〕公廣派遣工會代表許純鳳昨赴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帶頭濫用派遣員工,連號稱全民所有的公廣集團也淪陷,造成內部「假派遣、真剝削」的嚴重問題。

許純鳳指出,公廣集團包含公視、原民台及客家台等,上述媒體集團共任用超過兩百名派遣員工,佔員工總數的二十%,根據「公視派遣人員管理辦法」規定,派遣員工應該是計畫、階段及非核心人員所需的人力支援,但實際卻將記者、主播、助理導播、動畫師及行政人員等經常性業務職位,都任用派遣工,明顯違反規定。

派遣員工 月領僅兩萬七千

一位公廣記者透露,同工不同酬的情況普遍存在,派遣員工和正式記者月薪差約五千元,三年資歷正式記者薪水約三萬五千,派遣員工原承諾給三萬,因得預扣攤提年終,月領僅兩萬七千,一年就少約九萬六。許純鳳批評,派遣員工也面臨無法調薪、升遷,連抽停車位的資格都沒有,根本是「假派遣,真剝削」。

針對派遣員工的指控,公視昨舉行第五屆第七次董事會,董事長邵玉銘會後召開記者會,他表示,董事會已做出「派遣員工合理化處理專案」決議,未來三個月內,將對會內一百五十七位派遣人員進行一對一面談,原則上將派遣員工全數納編。

邵玉銘︰明年三月後會調整

邵玉銘說,今年十月董事會開始盤點人力,經過三位董事與會內約五十位派遣員工面談後,董事會決定推動此專案;派遣人員明年一月到三月薪資維持,經過三個月雙方洽談後,薪資、待遇將再作調整。

不過,邵玉銘的回應立即遭許純鳳質疑,她表示,既然十月已進行人力盤點,為何派遣員工還要再等三個月?有些派遣員工已工作七、八年,多等一個月就等於多剝削一個月,董事會對面談的細節也未說明清楚,公廣集團有必要公開說明。

勞委會︰須符合勞基法規範

勞委會表示,派遣員工同樣適用勞基法,不管是休假、加班費等,都必須符合勞基法規範。政府或公廣集團的服務越來越多,進用派遣員工是一個過程,只要不開後門,若能保持政府用人的彈性,相信用人的方式會逐步改善,符合社會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