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地方法院明天將強制拆除普安堂不具文資保存意義的建物,普安堂委託律師今天(19日)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告文化部,聲援團體及居民也前往文化部抗議,要求普安堂全區保留,並暫定為古蹟,免除拆除危機。文化部回應表示,已經緊急發文要求新北市府儘速完成普安堂有歷史建物資格的登錄公告。

位於新北市土城龍泉路的普安堂屬古老建築,因被控侵佔土地敗訴定讞,被迫要於20日強制拆除。文化團體與當地居民及學生認為普安堂具有登錄古蹟的條件,連日來持續抗議,要求緩拆。

普安堂護產者19日更前往文化部前靜坐抗議,呼籲文化部出面,將普安堂全區保留,並暫定為古蹟。加入聲援的綠黨召集人潘翰聲說:『(原音)我們在這邊的訴求非常的清晰、非常的清楚,就是這件事情中央責無旁貸,文化部應該立即依照文資法第101條,當地方政府不作為的時候,中央就應該要介入。現在目前只有中央把它指定為暫定古蹟、開始審議,明天強拆的狀況才有可能停止。』

對於聲援者的訴求,文資局長施國隆出面回應,表示依據文資法第9條的規定,文化資產不需要徵得所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才能登錄歷史建築,新北市府的處置明顯違反立法原意,文化部19日已緊急發文,要求新北市政府依據文資法規定,儘速完成普安堂範圍內具有歷史建築、文資價值的登錄公告。施國隆說:『(原音)我們認定新北市政府要求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才能登錄歷史建築的處分有違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條的立法原意,所以我們文化部19日今天特別緊急發文,要求新北市政府依據文資法的規定,盡速完成普安堂歷史建築的登錄公告作業。』

施國隆也表示,文化部已再度函請新北市地方法院,在普安堂文資登錄公告期間暫緩拆除舊堂等具歷史價值的老建物。至於文資範圍外的建物處分,則尊重法院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