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12/192.公司名稱:紅電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中華民國102年0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並經102/11/6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本公司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012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茲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2/12/20。減資後換發新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另洽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定減資換票基準日辦理換發新股票,屆時另行公告及通知各股東。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減資基準日:102/12/20(2)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3)換發股票基準日:NA(4)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5)新股預計上市日:NA(6)預計減資新股上櫃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NA(7)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NA(8)本減資基準日僅作為向科管局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兆豐金:公告本公司已收足102年度現金增資案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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