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將這12名年齡介於5至15歲的孩子帶離住處;當局2012年7月接獲通報,這些孩子在這個農村地區過著失學的生活,當他們現身時,個個瘦弱、骯髒,甚至為缺乏基本衛生設備所苦。
當警方和兒童保護人員造訪他們與大約30名成年人同住的農村院落時,目睹法律文件上所形容「非常骯髒且危險」的情況。與孩子同住的成年人,則分屬同個家族的多代成員。
家族四代的男女成員和兄弟姊妹皆與彼此發生性行為並生兒育女,年輕的後代也過著亂倫的生活,近親繁衍出更多兒女。
基因測試揭露,這12名孩童中,有11人的雙親擁有血緣關係,其中5人的父母關係「更是密切」;他們的身體也因近親繁殖出現不同程度的殘障,包括聽覺及視力障礙。
法院說:「經過觀察,這些孩童看起來骯髒,身上穿著污穢的衣物,並且非常害羞,無法跟人保持眼神接觸。」
法院還說:「他們說的話令人難以理解,牙齒健康和個人衛生都非常糟糕。他們住的地方沒有廁所、淋浴設備或澡盆。孩子們必須到灌木叢裡上廁所,並用一桶水洗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