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江俊亮雲林縣12日電)吳姓男子涉嫌連續縱火燒車,造成1輛遊覽車、4輛小客車、1輛機車全毀。男子落網後稱「心情鬱悶,酒後就會有縱火衝動」。

警方今天表示,雲林縣虎尾鎮連續於8日、11日發生縱火案,民眾停放在虎尾鎮運動場、永安街停車場的汽車遭人縱火燃燒。

雖然消防人員立即將火勢撲滅,但仍造成1輛遊覽車、4輛小客車、1輛機車全毀。

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有縱火、竊盜等前科的吳姓男子,並前往其住處調查。當警方表明來意後,吳男坦承兩起縱火案都是他所為,並將縱火用的打火機交給警方。

吳男表示,他在飲酒後就會有縱火的衝動,前幾天因酒後心情不佳,於是騎腳踏車在虎尾街上閒逛,見四下無人,就以打火機縱火。

警方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