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主管金融市場事務的執行委員巴尼耶(Michel Barnier)表示,歐盟國家於11日晚間就銀行的外來紓困(bailout)或內部自救紓困(bail-in)規範達成協議,以免納稅人要承擔拯救體質不佳金融機構的責任。
巴尼耶在微網誌推特(Twitter)上表示,大家已經從危機中汲取教訓,銀行必須存錢以備不時之需,納稅人將不必再為銀行的疏失而站在第一線。
巴尼耶是在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歐盟最高決策機構--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與28個成員國的代表達成協議之後,作出這項表示。
他說,此舉目的在促使歐洲的銀行更加健全,以具備貸款給實體經濟(real economy)的能力。
這項銀行紓困新規範最終將與研議中的歐盟銀行聯盟(Banking Union)接軌。
目前歐盟所有成員國都接受了這項規範,如果銀行發生困難,投資人與債權人將承擔損失;但各國對於如何落實規範仍存在歧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