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怡欣/台北報導
農委會今(11)日依法廢止山水米泉順公司糧商執照,將在下午公開說明業者市售食米違規情節。消基會也對此呼籲,主管機關除循法源依據撤除糧商執照,更重要仍要留意業者將下架的產品流向,在糧商撤照後是否又依其他名義申請新照,也同時要做好糧商供米農民的後續處理。
農委會在今日1時發出已針對泉順食品公司市售食米違規,依法廢止糧商登記,也將在稍後2時30分公開說明相關情節。而遭廢除執照的糧商,也將依法針對市售食米產品進行全面下市,不得繼續在各通路販售。
對此,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指出,主管機關除依法撤銷業者的糧商執照,不可因外界壓力而給予行政撤銷,如果業者再提出訴願則將成一場空;而農委會在有法源規範,依糧商觸犯情節重大或是違規連犯次數超標而執行撤銷執照,雷立芬也給予認同,主管機關在食品安全把關上作為能符合社會大眾期待。
而在後續下市過程中,雷立芬表示,糧商撤照後雖沒有足夠的約束力要求業者退費,除非有消費者特別要求業者在全面下市前的產品退貨申請,則糧商撤照較沒有牽涉到退換貨問題。
不過,雷立芬也擔憂,在糧商撤照後,主管單位也要關注糧商所屬的糧米是否又被轉售,外流到市面上;而業者雖被撤銷執照,但也可能以其他名義管道再次申請糧商執照。
雷立芬認為,農委會應留意業者是否有意願再次申請執照,雖依法要再1年後才能申請,但整個相關家族成員也都有可能成為申請人,必須避免遭撤除執照的業者再次依法申照,才有達到撤照的足夠意義。
在糧商遭撤除執照後,供應糧商的農民也可能成為生產端問題,雷立芬指出,糧商遭撤照後,農民生產者則將沒有下游通路,而農糧署則應協助農民轉移到由其他糧商管理生產米,必須要考慮周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