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2/12/112.函請補正期限:102/12/113.補正內容:補正本公司97年度年報第69頁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內容(項目:私募有價證券種類、股東會通過日期與數額、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特定人選擇之方式、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價款繳納完成日期、應募人資料、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與參考價格差異、辦理私募對股東權益影響(如:造成累積虧損增加...)、私募資金運用情形及計畫執行進度、私募效益顯現情形。)4.因應措施:修正後年報電子檔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上櫃公司年報有未依「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編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