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吳宜臻與婦女團體今天(11日)指出,各縣市政府社工對「子女最佳利益」的評估報告指標不一,恐怕無法協助法官客觀裁定,因此呼籲司法院與衛福部儘早統一指標。對此,司法院表示正在蒐集各縣市版本,預計在明年(2014年)3月提出統一格式。
為確保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判定符合「子女最佳利益原則」,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民法第1055條之1修正案,雖然立意良善,但民進黨立委吳宜臻與婦女團體指出,各縣市的社工訪視評估報告格式不一,造成法官無法根據一致的標準做出裁決。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劉嘉怡並指出,除了社工訪視報告的評估指標外,不同社福單位還有不同的訪視報告標準。劉嘉怡說:『(原音)換句話說,這有點像我們大學聯考時候,你旁邊考生的考卷跟你的不一樣,我們如何能去確保這樣的考卷能提供法官做妥適參考,去判定到底誰是最佳父母?』
對此,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法官徐麗蓉表示,實務上確實會出現不同社工人員提供不同的訪視報告,但法官並非只靠社工的訪視報告做出裁定,還有程序監理人會協助子女表達真實意願。徐麗蓉說:『(原音)提出來的訪視報告那是法官個案卷宗裡重要的參考資料,但不是唯一的參考資料。社工訪視報告提供基本層面,有關兒童跟他的父母還有家庭關係的報告。』
對於相關團體呼籲政府建構標準一致的評估指標,徐麗蓉表示,司法院正委請各縣市政府提供訪視報告,初步了解各界關注的重點,之後會進一步統整研討,提出完整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