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12/112.公司名稱:家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17版、時報資訊【時報-台北電】、中時電子報6.報導內容:有關102/12/11媒體報導推估「家登出貨日本 營運翻身」、「...明年業績更可望三級跳」。(1)家登明年除了12吋及18吋晶圓盒、紫極外光(EUV)傳載盒等出貨放量,也搶下數億元設備代工大單,法人預估家登明年營收及獲利將三級跳。(2)...法人預期家登第四季每股淨利將超過1元,今年全年也確定將維持獲利。(3)家登第四季本業營運走出谷底,包括新一代18吋晶圓傳載盒開始出貨給G450C,12吋防微污晶圓盒也獲得台積電、三星等認證並開始出貨。另外,家登第四季EUV光罩盒獲得三星訂單,也搭配設備大廠艾司摩爾(ASML)出貨給其它半導體大廠。家登今年新切入的半導體設備代工也見具體成果,據了解已獲得日本大客戶代工大單,第1張訂單已順利出貨。(4)...12吋晶圓盒將在明年放量出貨給台積電、三星、信越等大客戶,...。(5)...據業界傳出,家登獲得日本設備大廠數億元代工大單,明年將陸續出貨並挹注營收。法人則預估家登明年營收有機會成長3~5成,獲利將較今年呈現數倍成長。以上係媒體善意推估及報導,本公司無出具財務預測,特此澄清,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7.發生緣由:102年12月11日工商時報A17版、時報資訊【時報-台北電】、中時電子報。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