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主委石世豪曾公開表示,一旦TBC投資危及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將可駁回、吊照。他話說得很重,可笑的是,仍爆出有大陸民眾透過各路券商,買到TBC在星上市的信託憑證,形同陸資可「繞道」持股。
身為主管機關,NCC事前狀況外,事後也未有任何積極作為,甚至還開特例點頭追認,這無疑是唾面自乾、自欺欺人,且毫無公平性可言,更放任將來可能引發的國安、媒體壟斷等大漏洞。試問,出了這樣的紕漏,石世豪能這樣混過去?
近年來,國內幾樁媒體併購案,關注焦點包括背後有無「陸資」介入?是否造成「國安疑慮」?會否導致「媒體壟斷」。遺憾的是,NCC不貫徹依法行政精神,反而極盡刁難,用寧與外人的審查標準,讓業者忿忿不平。
TBC「先斬後奏」偷跑成功,不僅凸顯現行法令不完備,讓業者有漏洞可鑽,而且讓石世豪的謊言不堪一擊。原先在國內處處碰壁的媒體併購案,將可「有樣學樣」,透過海外上市「乾坤大挪移」,就能輕易規避國安及壟斷查核,甚至造成「外國人買媒體比本國人容易」的荒謬現象。
離譜的是,NCC竟甘於被「打臉」,表面上強硬宣稱要追究到底,最重會要求撤銷投資案,實際卻是輕易放行,不僅業者沒事,NCC包括主委石世豪在內,還無須對此行政疏失扛責。
根據《外國人投資條例》和《有線電視廣播法》等法令,外國投資人從事境外上市募資等變更投資架構行為,恐涉及實質經營權變動,依法應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豈有生米煮成熟飯後再「就地合法」的道理?
目前國內有線電視系統業的背後大股東,多為私募基金,其資金來源到底來自於大陸、香港或台灣?幕後藏鏡人是誰?根本就難以追查。
麥格理雖承諾不讓陸資參股,但TBC已在星國公開掛牌,任何人都能買,新加坡政府怎麼會幫台灣政府監管?NCC又有何能力、如何追查資金流向?石世豪應給外界一個清楚、明確交代!
媒體是社會公器,也是特許事業,交易及股權結構應公開透明,NCC、投審會等政府單位,不該再以推諉卸責的官僚心態,消極不作為,應積極思考如何建立一套公平遊戲規則,方為國家、產業和閱聽眾之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