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交易商競標機制,財政部宣布103年度公債最低得標金額自15億元提高為19億元。
財政部說明,此項措施主要是依據財政部上(11)月20日召開「103年度政府債券發行相關事宜座談會」會議結論辦理:「公債最低得標金額依上一年度公債發行金額之0.3%,作為下一年度中央公債交易商最低得標金額下限。」今(102)年度公債發行金額為6,418.575億元,試算後103年度每一交易商得標金額下限為19億元。
財政部表示,公債標售制度是自93年7月19日標售公債時,將複數利率標改為單一利率標。為維繫債券競標機制,並配合標售制度變更,財政部自99年度起交易商每年度最低得標金額訂為3億元,並於101年度提高為8億元,102年度起再提高至15億元。實施迄今已有效提高交易商投標意願,維持競標機制,並降低國庫舉債成本。
另外,財政部指出,有鑒於新的商品建置不易,103年度仍繼續於10月份發行可分割公債,並取消發行15年期公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