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電影產業發展,文化部長龍應台今天(6日)提出「電影產業沃土政策」,包括翻修「電影法」,刪除不合時宜的相關條文;設立「電影基金」,為電影產業尋求更多資本;以及成立「國家電影中心」,保存電影資產,此外對於紀錄片的補助也將提高。期望透過多面相的改革,為台灣電影翻土。

文化部長龍應台繼上個月向行政院進行「文化創意產業專案報告」,獲得院長江宜樺肯定後,6 日再邀集媒體茶敘,進一步提出全面性的「電影產業沃土政策」。

龍應台表示,台灣的開放與百無禁忌,孕育了豐沛的創作能量,這是台灣的優勢,但是基礎環境不健全,使得電影業者必須單打獨鬥,也使得產業規模也受到侷限。另一方面還要面對大陸龐大市場的磁吸壓力,因此需要政府大刀闊斧的改變。

龍應台6日提出的沃土政策,包括全面翻修「電影法」,刪除意識形態、管制審查類的相關條文;設立「電影基金」,訂定外國影片來台拍片的退稅優惠;以及盤點政府相關電影資源成立「國家電影中心」,保存電影資產;此外,對於紀錄片的補助預算由新台幣2千萬提高到5千萬,每部片的補助金額也提高到5百萬等。

龍應台說:『(原音)包括電影法第一個是鬆綁,另一方面興利,比如說有稅的優惠條例,我們電影法裡還有外國要來台灣拍片有減稅的制度,再加上電影基金,這個法如果通過的話,等於就是一個活水計畫,也就是說電影的沃土計畫他會有源源不絕的雨水來灌溉它。』

龍應台也說,台灣影視音與出版等4大產業的發展,過去一直都只有文化部單兵作戰,不過受限於資金、法規等阻礙一直無法蓬勃發展。目前行政院已經同意,透過國家總動員、跨部會合作的方式,全力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