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蘇福男/綜合報導〕高等法院更審庭昨審結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認定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洩漏評選委員名單,圖利得標的力拓營造,考量余自白且未獲取好處,依圖利罪判余兩年徒刑、褫奪公權四年、緩刑五年,勞動服務一百廿小時並支付公庫五百萬元;本案還可上訴。

余政憲回應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收到後,會與律師研究是否上訴。

同案被告吳淑珍,去年七月已由最高法院依圖利罪判刑九年確定,此案與龍潭收賄案兩案,去年底被判應合併執行十九年二月刑期。

余政憲友人洪重信被判一年八月,褫奪公權三年、緩刑四年;淡大副教授周家鵬被控收賄,一審被判七年半,二審認定罪證不足,改判無罪,昨更一審仍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