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資料庫的數據顯示,101年度各級政府和國營事業單位的勞務採購以及人力派遣服務標案高達161.5億元。
「低標」惡性競爭損勞動權益
勞陣進一步分析發現,以目前人事行政總處宣稱的政府雇用派遣人數共1萬1千930人來說,每位派遣人力每年成本約135.3萬,不過這和現行派遣工平均月收入3萬5千376元的數據相距甚遠,秘書長孫友聯直言,當中獲利都流向了派遣公司。
「政府使用『最低標』採購機制,更加惡化派遣勞工的勞動權益!」孫友聯指出,據工程會電子採購網的資料可得知,101年3308個人力派遣採購決標案中,以「最低標」標案的有2692件,比率高達8成,這樣的機制使得派遣公司互相削價競爭,最後再轉嫁到底層的派遣工身上。該項機制的檢討聲音也陸續出現在研考會、人事行政總處和監察院的報告當中。
立委鄭麗君表示,這些派遣人力進入政府機關擔任文書工作,面對沒升遷、工時拉長等勞動剝削,勞動人力一旦商品化後,勢必導致公務人員權責流失,對政府是種傷害。
派遣制度造成薪資停滯
勞陣進一步檢視政府機關訂定的「人力派遣招標契約」發現,派遣公司賺取的利潤就是「行政管理費」,這部份的費用通常佔總得標價6%到10%,若以6%計算,政府1年給付派遣公司的費用就高達9.69億元。孫友聯指出,派遣公司透過承接政府得標案取得利潤,再向民間企業擴張,導致民間濫用派遣,助長台灣基本薪資的停滯。勞陣呼籲,政府機關應明定改善政策,3年內將所有派遣工改為直接聘僱。
人事行政總處則表示,公部門採用委外、勞動派遣等公私協力機制,是各國多元運用人力的普遍做法,組編人力處科長李靜宜強調,根據《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訂《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公部門使用派遣勞工時,必須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且應視工作內容提撥加班費、年終獎金等,他們建議過機關在預算容許下儘量採取最有利標。
李靜宜表示,立法院過去通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時,曾附帶決議要求公部門104年前使用派遣人員需降到16萬人,因此勞陣提出的派遣全部改為全面雇用,在現行各界要求政府員額持續精簡要求下,已經沒有空間。
勞動與社會政策協會執行長張烽益說,國際間公部門使用派遣人力的國家十分稀少,以韓國而言,公部門的派遣人員僅4千人,而且都是具備專業性質的工作,至於日本近年更持續削減派遣使用,改採「正面表列職業類別」的方式,保障勞工權益。
(圖說)台灣勞工陣線與立法委員鄭麗君國會辦公室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以直接聘僱的模式取代派遣,避免中間派遣公司的剝削。(左起)立法委員鄭麗君、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勞動與社會政策協會執行長張烽益。(圖文/楊子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