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最近幾年常以訴訟方式取回墾農耕地,讓許多山上的農民相當不平,尤其是台8線中橫公路旁,不少榮民與平地農民,是因為過去的政策才上山開墾,如今賴以維生的土地卻要被收回,面對政府的輔導轉型,墾農們表示,並非他們不願配合,但是配套措施不完整,他們的心聲又有誰可以理解。
退伍老軍官 雷森堯:「這個部隊撤退以後,看滿地都是傷患,都死了,就隨便蓋一蓋就好了。」
回想當時的篳路藍縷,高齡92歲的雷老先生依然記憶猶新,當初體恤國家財政困難,所以不少榮民像他一樣,聽從政府指示放棄退休俸,留在山上開墾農地。
退伍老軍官 雷森堯:「他(蔣經國)的話是講得很漂亮啦,大家體會到國家現在的遭遇困難,如果自動能夠放棄退休俸,就在中橫兩邊,這個路已經打通的兩邊,平坦的地方屯田。」
在前總統蔣經國的號召下,許多榮民與上山開墾的農民,陸續與政府訂定契約,成為大梨山地區的合法承租農,以種果樹維生,並按照樹種的不同,繳交2成果樹稅金,但是林業主管機關,卻從民國80年開始,以「德基水庫集水區陡坡農用地(超限利用地)處理方案」為由,從82年正式公告輔導轉型,到86年全面終止租約,讓這群農民就此,從合法變成非法占用林地。
大禹嶺第二代農民 蔡承謀:「我爸爸來開發的時候,為什麼完全沒有這個問題,你們當初要訂租約,你們難道沒有發現說,你們這些地方,我們超限利用陡坡,那這樣你們當時,你們就不該跟我們訂租約。」
退伍老軍官 雷森堯:「我們向國家繳那個番薯斤,繳納了24萬7321元,我們向國家繳稅繳過了,這個現在我們還有一個,保障我們的權益。」
東勢林管處處長 李炎壽:「為了這個轉業輔導,公告的第一年,就是民國83年,只要是自動繳回者,每公頃發給90萬的轉業救助金,第二年就發給70萬元,到公告第三年發給每公頃40萬元,但是到了第四年,也就是民國86年的時候,就沒有任何的救助,必須要終止租約而且要強制收回林地。」
墾農們表示,從民國86年之後,林業單位就一直要求他們配合政策轉型,但卻沒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他們純造林根本無法維持生計,直到目前為止,現行的造林獎勵方式,就有學者認為有待商榷。
和平區梨山里果農 羅翠如:「我當然很願意來配合政府的作法,不過嘛,政府也要讓我們有辦法生活啊。」
水保專家 段錦浩 教授:「我覺得我們現在政府很奇怪的一個造林政策,平地造林加上休耕補助,他錢領得比山上多,那你山上造林,叫人家把那個林木管了20年,管了20年(私有地),只給他50幾萬,20年50幾萬,人家活不下去啦。」
東勢林管處預計要收回310件,總共253公頃的超限利用地,而仁愛鄉榮興村大部分就被認定為違規使用,要被收回的比例將近9成,而且預計3年內就要執行完畢,東勢林管處提出,農委會正在推動「混農林業」試驗,只要政策確定就可以開始實施,但是這些違規的民眾並不在實施範圍內。
東勢林管處處長 李炎壽:「但是混農林業,就是以後會推動的時候,跟我們現在這些違法、沒有租約的這些林農是兩碼子事,是沒有相關性的,現在我們收回土地是依照法院的判決。」
隔著一條縣界的福壽山農場,每年都為退輔會賺進大筆觀光財,墾農們質疑,一樣是授命上山開墾,農場可以取得撥用土地,他們最後卻成了侵占國有林地,同樣都是山坡地卻有不同的標準,正在憂心生計的墾農們,也想要問政府,他們的未來該何去何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