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涉及的南港展覽館弊案,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日前遭到最高法院撤回更裁後,今天上午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余政憲改判兩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另外法官考量,余政憲在本案中沒有獲得任何不法獲利,犯後更認罪坦承犯行,因此法官從寬量刑,給予他緩刑5年的自新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