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越南籍武姓女子不滿被同鄉的阮姓女子打了一巴掌,今年1月找阮女「理論」,2人意見不合,武女憤而持刀朝阮女猛刺,造成阮女胸部、臉部大量出血,經送醫急救才挽回一命,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武女賠償對方24萬元,但仍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

判決書指出,武姓女子因和同鄉的阮姓女子發生爭執,被對方打了一巴掌,她因而心生不滿,在今年1月間得知阮女到台中市第一廣場,因而持刀前去找她理論,但阮女認為事過境遷,不願加以理會,武女一氣之下持刀朝她猛刺,造成其胸部、臉部大量出血。

2人的友人發現此事,立刻加以阻止,武女才匆忙棄刀逃跑,所幸阮女送醫急救後,挽回一命。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將武女起訴,一審判處她有期徒刑5年2月。

武女不服提起上訴,辯稱她已賠償對方24萬元,獲得阮女原諒,但法官以殺人未遂罪為公訴罪,駁回上訴,仍判有期徒刑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