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盧冠誠/台北報導〕一八九九年成立的台灣銀行,開幕至今超過一一四年,不僅是台灣第一家銀行,日治時代在中國還擁有三十四處據點,包括支店(即分行)十二處、出張所(即辦事處)二十二處,在清朝時的一九○○年五月成立首間廈門支店,最遠據點甚至達海南島。
「歷史如果是一部未完成的小說,那麼未來的方向,或許可以從過去的足跡中尋找;藉由回顧日治時代舊台銀在中國的布局,鑑往知來,不僅意義特殊,對於我國銀行業的西進,想必會有一些啟發。」台銀經濟研究處處長徐千婷說。
徐千婷表示,甲午戰爭結束後,清朝與日本於一八九五年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割讓給日本;一八九七年日本國會通過台灣銀行法,成立「株式會社台灣銀行」(舊台銀),並於一八九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在台北正式開業。
當時的台灣銀行,除了執行中央銀行功能外,也支援台灣產業發展、累積資本,並進行台灣本地及對外投資,將營業範圍擴展到中國及東南亞等地。
一九○○年 首設廈門支店
徐千婷指出,由於日本認為台灣在行政、農工商業、學術、技藝等方面受到福建的影響頗大,而廈門又居於中心位置,於是一九○○年首先在廈門設立支店,其後日本不僅以廈門支店作為南進的灘頭堡,更陸續在香港、福州、汕頭、廣東、上海、漢口等地增設支店。
自一九○○至一九四五年,台銀在中國已經累積三十四處據點,華北地區設有一個出張所(大連出張所)、華中地區有十八個據點(五家支店及十三處出張所),其餘十五個據點則分布在華南地區及海南島。
3處支店 目前由中國使用
這些在中國的據點,目前仍做為銀行辦公處所者為上海支店、漢口支店、廈門支店等三家,分別由中國招商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清算中心、中國工商銀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