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縣1名吳姓警員4月間發生車禍,沒想到到場處理車禍的警員竟包庇自家人,讓吳員自行酒測,酒測值歸零過關。

據報導,40歲吳姓警員4月19日休假與朋友喝酒後開車發生擦撞,前來處理的余姓警員恰好與他是同事,吳員假裝幫忙拿酒測器,利用機器漏洞作弊,讓酒測值歸零,順利離開。

不料離開不到幾分鐘,吳員又發生擦撞,前來處理的警員依法酒測,發現酒測值達1.08。吳員事後坦承自己趁余姓同事不注意,動手腳蒙混過關,警局認為余員職務疏失,記小過處分,吳員則調職處分。

由於酒測器有2個按鈕,若遇上不肯配合酒測者,警員可按下手動強制吸氣鈕,吳員便是利用此鈕鑽漏洞。桃園縣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林明賢說,警員進行酒測必須親自操作,否則若是有酒駕意外發生,誰該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