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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日本自衛隊員海外執行任務時安全,日本政府擬廢除自衛隊攜械限制。不過,攜帶武器前仍必須徵求對方國家同意。

日本在1992年6月通過《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合作法案》(簡稱PKO法案)允許自衛隊派兵海外進行人道維和任務,但是自衛隊員到海外僅可攜帶機關槍、手槍和步槍等輕兵器。

有鑑於《自衛隊法》修正案已通過,自衛隊在緊急情況下可登陸其他國家保護海外僑民,因此日本政府擬廢除自衛隊攜械限制。新方針不再規定自衛隊員可攜帶的武器種類,目的在使自衛隊可根據派遣地的治安狀況採取靈活對策。

因此,限制廢除後,自衛隊如果前往恐怖主義盛行的國家,甚至可以動用威力足以擊毀戰車的無後座力砲等。

不過為了避免遭受質疑攜帶武器的範圍無限擴大,日本政府表示,攜帶武器入境,仍須事先徵得對方國家同意,因此會受到一定程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