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9月1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減少資本新台幣163,081,370元,銷除普通股16,308,137股。該減少資本申報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1193號函核准在案。前述減資銷除股份之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2年11月11日證櫃審字第1020028245號函核准。二、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 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5,136,507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51,365,070元。為彌補虧損擬減少資本額新台幣163,081,370元,銷除股份為16,308,137股,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股數為18,828,37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88,283,700元。2.原普通股每一仟股換發535.86345股。(即每仟股減少464.13655股)3.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民國102年12月9日。4.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5.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三、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民國102年12月9日開始換發,換發程式及手續: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檔案、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印鑑卡及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4.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5.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電話:02-21812621。6.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