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7日電)櫃買中心表示,現行上櫃公司產業類別,是依據母公司財務報表為劃分依據,惟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s)上路後,產業類別改以合併營收為劃分依據。

櫃買中心現行「上櫃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第5點規定,每年定期檢討各上櫃公司產業類別,是依據母公司財務報表為劃分依據。

IFRSs於102年開始實施後,產業類別改以合併營收為劃分依據。櫃買表示,若上櫃公司子公司營收遠高於母公司,可能造成以子公司產業類別來歸類,例如母公司為化學工業,子公司為金融業,母公司產業類別可能須變更為金融業。

如上櫃公司未能依其營收合理劃分產業類別或其他特殊原因,櫃買中心得綜合考量上櫃公司財務業務情況,調整其至適當產業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