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劉姓男子日前闖紅燈遭路人檢舉,警方依法開單,但劉男不滿提出申訴,竟瞎扯是「外星人叫我直接衝」,監理單位發文要求警局回復陳情內容,但員警不滿認為,理由明顯不合理,第一線就能簽結,不需要浪費人力及公帑在文件往返。
日前屏東警分局收到民眾寄來一部機車闖紅燈相片,經員警查證屬實、依法告發,但25日竟收到監理站來文,要求警方回復此件陳情案,申訴人理由竟寫說「我兩張闖紅燈的罰單,是外星人叫我直接衝,不要管紅燈…」,這讓處理員警臉上頓時3條線。
處理員警無奈抱怨,依照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範,申訴需要有具體事由,若民眾陳述並無具體內容,依法可以不予處理而結案,以此案件為例,第一線監理單位應該能輕易判定;雖已依公文處理流程回復陳情人及受理陳情單位,但員警還是認為,這已造成公帑及時間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