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男子被控強逼一對瘖啞情侶看色情片,還要2人當場表演活春宮供他觀賞,甚至用酒瓶性侵瘖啞女,事後丟200元打發;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情侶的指述有重大瑕疵與矛盾,判陳男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開設清潔公司兼遊覽車司機的陳姓男子,98年透過啟聰協會媒合,錄用瘖啞男子阿強(化名)擔任鐘點洗車工,並藉故扣薪。

去年8月9日,陳男發簡訊給阿強,藉口討論薪資問題,阿強找同是瘖啞人士的女友小美(化名)陪同。不料陳男開遊覽車接2人後,竟將車門上鎖播放色情片,逼2人演活春宮,還用酒瓶、水瓶性侵小美,事後掏出200元打發他們離開。

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犯行,強調絕未播A片、逼演活春宮或性侵,強調都是阿強認為薪資過低挾怨報復,誣陷他性侵。

合議庭審理發現,阿強與小美對於性侵過程,如陳男有無以下體性侵、性侵時的姿勢、插入器具是寶特瓶還是酒瓶等,前後證述不一,且對陳男駕駛的遊覽車號與車內裝,指認也完全錯誤,事後2人遠離陳男控制,卻未立刻報警,加上小美下體未發現有傷痕、體液、皮屑等生物跡證,反觀陳男證述始終一致,認定證據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