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6款1.發生變動日期:102/11/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伍必翔:必翔實業(股)公司創辦人董事:曾全佑: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車輛工程系教授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伍必翔:必翔實業(股)公司創辦人董事:謝欽城:日本東京農業大學博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02年09月26日收到個人董事曾全佑提出辭任董事乙職後,因董事之席次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3條第3項、第5項及第6項規定,致本公司個人董事伍必翔當然解任,公司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伍必翔:39,875,025董事:謝欽城:0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06/18~104/06/178.新任生效日期:102/11/22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10.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證券交易法第26-3條第一項「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五人。」及第七項「董事因故解任,致不足五人者,公司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規定辦理補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