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怡欣/台北報導
室內空氣品質不佳,讓人頭暈腦脹、感到不適;而環保署昨(21)日表示,最快今年年底將開始施辦490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針對有民眾流動的捷運、高鐵、台鐵、賣場、百貨公司等室內空氣品質加以規範,要求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空氣汙染物必須符合標準,而明年6月起將全面加強稽查,違者最高能裁罰5萬元到25萬元。
環保署昨日說明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期程,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將嚴加要求9類490場所內的室內空氣品質,針對室內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等空氣汙染物須符合標準,490場所包括64家交通運輸、117家連鎖量販店、60家百貨公司、23家醫學中心、139家政府機關、24間圖書館、45間大專院校圖書館、15家老人安養機構、3家世貿等展覽室等 。
而對於民間機構如辦公大樓、廟宇等,環保署則表示,會先以鼓勵方式讓民眾加以改善室內空氣品質;另針對空氣品質較敏感的幼兒族群場所並沒有列入管制,環保署則表示,因考量品管相關支出會轉嫁到家長身上,因此目前未將幼兒場所列入首批控管名單內,則是採以輔導方式改善。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最快在今年年底上路,將進行6個月輔導期,要求場所負責人改善空氣流通,維護室內空氣品質;而在明年6月起,環保署將會進行全面稽查,如果場所空氣品質超標未改善,環保署便能依法對場所業者開罰5萬元到2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