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聯盟與身心障礙團體今天(22日)舉行記者會,呼籲馬英九總統簽署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並要求立法院盡速制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使台灣身心障礙者人權保障與國際接軌。
殘障聯盟與身心障礙團體22日舉行記者會,呼籲總統簽署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並要求立法院盡速制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使公約具有國內法效力,促使台灣的身心障礙者人權保障與國際接軌。
殘盟理事長馬海霞表示,今年6月在高雄速食店發生店員驅趕唐氏症顧客事件後續處理作為,就凸顯我國相關法令並不能有效保障身障者權益。馬海霞說:『(原音)唐氏症朋友在麥當勞用餐時受到歧視,這樣案件在我們身心障礙身權法裡面,大概最高只能罰新台幣10萬以上到50萬以下,實際上,執行時候地方政府只是讓麥當勞自行改善而已。』
身心障礙團體更提出「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草案,草案起草人視障律師李秉宏表示,身心障礙者其實是弱勢團體中,最應該被關注人權議題的團體,他也說,雖然我國已經簽署了2公約,但2公約內容並沒有載明對身障者特殊性的保障,因此李秉宏強調,起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就是要保障最弱勢的身障團體。李秉宏說:『(原音)從生到就學、就業、就醫,一直到死亡,每個階段你都可以看到身障者都有他很獨特的人權議題,所以他可以說我們想像中所有弱勢族群涉及面最廣的族群。』
殘盟秘書長王榮璋也說,殘盟會與其他身障弱勢團體,持續在全台各地推動消除對身心障礙者一切各種歧視的觀念,並促請政府簽署公約也要求立委盡速完成相關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