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13年11月21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說,透過簽署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協助廠商解決在大陸遭遇的智財問題,方向正確,應持續推動。
江宜樺上午在行政院會聽取經濟部「智慧財產權之雙邊及兩岸合作」報告後表示,由於政府各部門通力合作,如司法院成立專責智慧財產法院、內政部成立專責的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法務部成立智慧財產權查緝專案會報,以及立法院相繼通過修正專利法、商標法與營業秘密法等,使台灣智慧財產權法令制度與執法環境更臻完善。
江宜樺請經濟部與相關機關持續掌握世界智財發展的趨勢,營造優質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以確保台灣產業競爭力與經濟的永續發展。
他指出,台灣近年來積極推動與世界主要國家智財合作交流,使台灣智慧財產保護制度符合國際潮流,並透過簽署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協助廠商解決在大陸地區所遭遇的智慧財產問題,方向正確,持續推動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