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馬德里2013年11月19日綜合外電報導)西班牙法庭今天對中國大陸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前國務院總理李鵬,以及多名大陸官員發出拘捕令,指他們涉及對西藏的種族滅絕罪行。這使得他們一旦走訪海外,便可能遭逮捕。
西藏維權團體和1名具西班牙國籍的喇嘛2006年根據西班牙法律,控訴兩名大陸領導人和其他官員於80和90年代在喜馬拉雅地區,對西藏藏民犯下「種族滅絕、違反人道罪、虐待和恐怖主義罪行」。
由於其中1名原告為西藏流亡人士、具有西國國籍的普丹旺千(Thubten Wangchen),且大陸法院並沒有調查原告提出的指控,因此國家法庭同意審理本案。
西班牙法律規定,當嫌疑人在海外犯下侵犯人權情事,且受害者包含西班牙公民時,西班牙法院得以審理加害人。國家法庭(National Court)遂依據「普遍管轄原則」(universal jurisdiction),發出拘捕令。
西國國家法庭今天的裁定,將導致嫌疑人赴西班牙或其他認同西國拘捕令的國家時,遭到逮捕。
西國國家法庭在今天的裁定中寫道,「有跡象顯示,被告擔任政治或軍事職責時,疑似參與原告指控的罪行」。
國家法庭表示,基於此,「法庭認定必須同意對5名嫌疑人發出國際拘捕令」。
另外3名被告分別為前人大委員長喬石、時任西藏黨委書記的陳奎元,和80年代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彭珮雲。
西國國家法庭也同意調查大陸前國家主席胡錦濤疑似涉及鎮壓西藏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