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152.公司名稱: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 本公司中華民國102年第三季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核閱後歸屬於 本公司之淨利為新台幣(以下同)294億元、每股盈餘28.83元、歸 屬於本公司之業主權益(下稱業主權益)合計為433億元、每股淨 值36.83元,其中依我國現行適用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1 號公報 規定,按投資比例認列轉投資企業Concord Greater China Ltd. ,重新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對經營個體之投資價值而於本期產生 之淨利暨增加之業主權益均為258億元、每股盈餘25.27元、每 股淨值21.96元。如不含前述重新以公允價值衡量之損益,則每 股盈餘為3.56元、每股淨值為14.87元。 本公司轉投資之Concord Greater China Ltd.於西元2013年8 月14日訂立股東協議(「新股東協議」),修訂於西元2010年12月 12日訂立的股東協議(「現有股東協議」),主要更動為Concord Champion International Ltd(Cayman) 及大潤發控股(RT-Mart Holding Ltd.)之大多數董事由潤泰集團推薦且由歐尚集團委任。 更動後,Concord Greater China Ltd.對轉投資之企業個體 (A-RT Retail Holdings Ltd.)之經營具重大影響力,且因前述 更動應適用並依我國現行之國際會計準則第28 號及第31 號規 定處理其權益。因此,Concord Greater China Ltd.應以公允 價值重新衡量其對經營個體之投資,並以簽訂「新股東協議」 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之差額,計入損益。 前述會計原則之適用,均於首揭會計師核閱報告附註三(三) 及六(十)5中揭露。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