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2日電)沒有醫師資格的鄭民崇對外行醫,被控對女子誆稱「神明指示」,多次性侵對方。最高法院依利用機會性交等罪判刑3年半。
根據判決書,中華電信前員工鄭姓男子僅曾進修中草藥產業技術課程,不具醫師資格,但卻自民國93年3月起在台中市的住處行醫。
鄭男妻子於93年間,介紹一名感冒的美容師給丈夫診療,鄭男竟告知對方心、腎、肝等器官都壞了,且「回去會沒有命,神明指示要治療3天」,要求對方留宿,進而多次性侵得逞。因女子多日未返家,經家人報警協尋,才在鄭男住處找到女子。
鄭男於訊問時稱,「我連續好幾天這樣照顧她,因而產生感情,發生性關係」、「男女經過生死的過程,精神上會寄託我,自然會變成男女朋友的關係」。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痛斥,鄭男曾為公營事業機構員工,應非智慮淺薄的人,竟利用被害人誤信他有醫療能力而留宿時,性侵得逞,依違反醫師法及利用機會性交罪,判處應執行3年6個月徒刑。
鄭男妻子也被依違反醫師法,判處4個月徒刑,減為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