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案中,清大學生陳為廷,怒向縣長劉政鴻丟鞋,依照妨礙公務以及公然侮辱罪遭到起訴,上午陳為廷和六名被告,二度到苗栗地檢署出庭,但他拒絕認罪,也拒絕交出K人的鞋子當證物,他說,會丟鞋子,是因為當政者無能,逼不得以才做出這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