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0/312.公司名稱: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召開記者會針對衛福部更正發出之錯誤公文提出澄清媒體報導本公司二款油「DOMINGO進口純葡萄籽油」、「健康好理由100%葡萄籽油」須下架回收,特做此澄清。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事實。9.其他應敘明事項:泰山企業聲明泰山產品國內外檢驗均合格 符合政府安全規範無下架必要泰山企業絕對尊重與配合主管機關政策,但昨日(10/30)媒體報導,泰山公司二款油「DOMINGO進口純葡萄籽油」、「健康好理由100%葡萄籽油」須下架回收,特做此澄清:一、符合政府法規,無下架必要:泰山企業並無收到任何泰山商品不符合規範之公告,同時求證泰山企業主管機關彰化縣衛生局,彰化縣衛生局已確認泰山二款油「DOMINGO進口純葡萄籽油」、「健康好理由100%葡萄籽油」符合政府安全規範,無下架之必要。二、國內外檢驗合格,產品100%精純:泰山企業從西班牙進口的純葡萄籽油,每批均有西班牙官方認可之檢驗單位(LJB)及國內SGS檢驗證明,證明泰山進口為100%純葡萄籽油,同時各脂肪酸均符合CNS規範。三、全力配合政府查廠,建立檢驗規範:泰山企業尊重衛福部的檢驗結果,並全力配合政府各項查驗措施,同時與政府單位共同討論,建立檢驗規範,以利業者依循。四、實在的泰山,永遠的承諾:泰山進口油品經過檢驗,確實符合法規,無添加棉籽油、銅葉綠素、脂肪酸也符合CNS規範,安全無虞。而泰山六十幾年來,對食品安全的堅持始終不變,我們期待與政府機關共同努力早日釐清社會大眾疑慮,證明誠信廠商產品安全無虞,捍衛廠商長期經營之商譽,恢復油品市場秩序、重建消費大眾信心。媒體聯絡人泰山企業 發言人林俐婉 0919-120-689 公關室主任 孫琳鳳 0975-59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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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年前・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