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民國101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案,業經102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1元,並於102年10月9日由董事會訂定分派股息基準日為102年11月18日。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11月14日起至同年11月18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5天;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2年11月13日(星期三)16時30分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截至102年11月13日郵戳為準。三、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現金股利預定102年11月29日(星期五)發放。五、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