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歐洲司司長張銘忠今天(24日)表示,為了回應歐洲國家馬其頓(Macedonia)給予台灣5年期限免簽待遇的善意,外交部決定從11月1日起,也給予馬其頓人民來台可停留30天的落地簽證待遇。

馬其頓在2012年宣布台灣可享免簽待遇,但效期只有1年;今年到期後,馬其頓政府又決定延長5年,效期到2018年3月底為止。因此,外交部這次給予馬其頓的落地簽證待遇,效期也是到2018年3月31日。

張銘忠說,這項措施有助雙方進一步加強經貿、文化、科技與觀光各方面的交流合作,外交部也會繼續交涉,促成馬其頓政府將免簽待遇調整為永久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