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0/212.公司名稱: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即時新聞6.報導內容:媒體報導本公司替大統代工油品澄清事宜7.發生緣由:1.本公司絕未替大統公司代工任何油品,任何不實傳言,本公司必要時將採取法律行動以維護本公司之商譽。2.本公司亦未曾進口供應棉籽油相關油品,特此聲明。8.因應措施:有損本公司商譽之情事將採取法律行動。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黑松:本公司與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簽訂50度以上金門高粱酒台灣地區(金門地區除外)總經銷商契約書。
10 年前・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