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調查關說案,驚爆濫權監聽的問題。尤其是檢察總長坦承監聽自家檢察官林秀濤,連12歲的女兒也監聽,立委痛批,整起案件是荒腔走板,尤其是,特偵組說,所有事件,包刮關說案、還有調查林秀濤的收賄貪瀆案,都是用100年度的特他字61號來監聽,但這特他案61號,一開始用來監聽陳榮和貪污案的,怎麼不同的案子,可以用同一個案號,難道這樣就可以愛聽誰就聽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