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金股利分派: 本公司於民國(下同)一0二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常會通過提撥新台幣(下同)五二、五三0、三五八元,按已發行股份三五0、二0二、三八八股,每股分配現金股利0.一五元,訂定一0二年十月九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寄發之「一0一年度現金股利及歷年未領實體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台北市中華路一段四十一號十一樓本公司股務課(電話(02)二三七五三二一一)洽領。貳:增資發行新股:一、本公司於一0二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常會通過,以盈餘提撥一九六、一一三、三三0元,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一九、六一一、三三三股,每股面額壹拾元,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0二年七月二十二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8547號函通知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一0二年九月十一日經授商字第102011872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前項增資發行新股於一0二年十月九日(星期三)起正式上市買賣。1.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上市當日(102年10月9日)將本次盈餘轉增資股票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 貴股東持存摺至該集保帳戶登摺即可。2.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請至證券商辦理開戶及另有集保帳戶欲變更者,辦理上二項變更者,請將該集保帳簿有帳號之封面影本連同填妥本公司股務課寄發「102年無實體增資新股股票集保帳戶劃撥通知書」暨加蓋原留印鑑後於102年9月30日前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課辦理劃撥。三、茲將上市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上市股票:普通股三五0、二0二、三八八股,每股面額一0元,計三、五0二、0二三、八八0元。(二)本次增資上市股票: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一九、六一一、三三三股,每股面額一0元,計一九六、一一三、三三0元。(三)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並上市之普通股股票完全相同。(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規定係採無實體股票方式發行。參、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宏碁: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一○四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季報表
10 年前・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