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經營不善的私校順利退場,內政部與教育部研商將校地變更為商業價值高的土地,做為私校退場的誘因。不過,此舉引發教師團體強烈不滿,認為這根本是「假退場、真圖利」。教師團體強調,私校具有公共性,不能放任任何人透過變更土地賺取暴利,教育部必須負起該有責任、督導私校,再談退場機制。

內政部長李鴻源日前公開表示,為了協助私立大學及私立高中職順利退場,內政部原則同意以地政手段,將現有校地變更為商業價值高的土地,校董回饋2至4成土地給政府,可領回其中6至8成。教育部也表示,教育部近期將找內政部等單位開會,研商私校退場後,閒置土地能否變更使用目的,轉型為社福機構,或由學校處分閒置土地,以提高私校退場的誘因。

面對政府處理私校的態度,全教總與高教工會今天(24日)聯合召開記者會,砲轟政府不負責任。全教總指出,私校捐助興學,不等於投資興學,若主張學校用地可以變更為商業用地,以目前北市精華地段的私校為例,約1,500坪校地面積的開發利益便高達台幣69億,這等於鼓勵私校提早退場、賺取暴利,根本是扭曲私人興學的本意。全教總副理事長吳忠泰說:『(原音)企業董事跟私校董事會是完全不一樣的結構和價值,捐資人也不等於是董事;第二個是捐資興學為什麼在我們現在的執政黨裡面,在我們現在政府眼中變成是投資興學?而且可以隨時退股還錢、加發紅利,請政府告訴我們這是甚麼樣的邏輯?』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也批評,依現有私校法,對於私校違法或辦理不善,教育部原本就有權責可以介入處理,但教育部這幾年沒有做好品質控管,完全放任不管,導致師生權益受損;另外,過去景文技術學院掏空弊案已清楚說明土地變更帶來的巨大利益,如今政府官員竟然公開宣稱私校退場後可取得6至8成的土地利益,相當荒謬。

教師團體要求檢調單位介入調查所有經營不善的私校董事會成員資金流向,防止不當利益輸送;教育部也應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先談責任,再談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