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林純弘/台北報導】臺北市刑大偵一隊日前接獲民眾報案,因個人從事小本生意經營不善,向地下錢莊借款周轉,初始錢莊成員均以理財顧問公司之名到府拜訪,俟被害人表示借款,地下錢莊成員即宣稱將給予全力協助以渡過難關,未料犯嫌見被害人軟弱可欺,竟於票據即將到期時,先藉故拖延收取款息之期日,至向被害人收款時,則以延遲交付利息為藉口,逕自提高利息金額,被害人無力支付苦不堪言。

  

警方於4月22日下午16時許,在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一帶,發現被害人繳付新臺幣(以下同)3萬5千元利息予地下錢莊成員,而犯嫌張○秋 (男、45歲)帶同業務員林○叡(男、23歲),竟與被害人當街討價還價,將原應收取每月30分之利息,坐地漲價至45分利,欲收款5萬5千元,甚而明目張膽大聲咆哮造成路人圍觀,不法之犯行揭露無遺,警方見狀查明,順利將張、林2嫌逮捕到案,現場並查扣犯嫌2人當日所收取之現金190萬8千元、行動電話6具、支票、本票及被害人公司資料等相關非法經營高利放貸之贓證物。

  

案經深入調查發現,張嫌從事非法地下錢莊長達1年半以上,平日對外均以「王先生」自稱,要求被害人借款時,以票貼或簽立本票為擔保品,每10日計息還款,月息高達30-40分,借款人遍及大臺北地區航運業、生技公司、建設公司等各行業,另查被害人如無力還款時,犯嫌則將被害人所有之房屋或不動產設定抵押,顯見其不法獲利實為可觀。全案經警詢後,除將張、林2嫌依重利、恐嚇取財罪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外,刻由專案小組持續清查被害人及幕後之犯罪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