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2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11號(代表號)R2樓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報告2.承認事項(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3.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部分條文(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部分條文(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分條文4.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擬訂定受理股東提案之期間及處所如下:受理提案期間:102年4月16日~102年4月26日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11之8號7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