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1/03/2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鎰勝冠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同為鎰勝工業(股)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8526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1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1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鎰勝冠(深圳)有限公司營運週轉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381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0365.計息方式:不適用6.還款之:(1)條件:到期還款(2)日期:103.3.3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7652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0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