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6日電)為防炒地皮,大陸官方近來要求土地儲備機構的融資應納入地方政府性債務統一管理,且按照專款專用、封閉管理原則嚴格監管。

中國大陸國土資源部網站15日公布,國土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四部委日前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土地儲備與融資管理的通知」,提出上述要求。

為強化土地儲備融資風險管控,此文件明定土地儲備機構根據用地需求預測及市場調控方向提出合理建議,嚴格控制土地儲備總規模和融資規模。儲備土地應優先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

文件明定,土地儲備機構確需融資的,應納入地方政府性債務統一管理。土地儲備融資的規模,應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根據年度土地儲備計畫聯合核定。

另外,省級財政部門對核准計畫後,應向土地儲備機構核發年度融資規模控制卡,明定年度可融資規模,並同時反映已發生融資額度。銀行業金融機構據此進行批貸,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

一旦土地儲備機構已達到年度可融資規模,不得批准新的項目融資。

文件還明定土地儲備融資資金應按照專款專用、封閉管理的原則嚴格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