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本公司於民國 一○一 年六 月十三 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221,345,15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2,134,515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08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7364號函核准,並奉新北市政府101年09月24日北府經登字第1015060007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減資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09月28日證櫃監字1010023912號函核復。減資換發股票公告申報書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10月15日證櫃監字第1010024946號公告在案,同意減資換發新股於 101年11月23日上櫃買賣。貳、茲依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之相關事項公告於下:(一)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42,690,31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44,269,031股。(二)減資銷除資本總額及股數:本次辦理減少實收資本新台幣221,345,15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2,134,515股。(三)減資比率為50%。(四)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1,345,160元,分為22,134,51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五)銷除股份: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00股(即每仟股減少500股),每仟股退還股款5,000元;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不滿一元,四捨五入至元為止,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六)本次換發新股全面採用無實體發行。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七)新股票換發及上市買賣日期:101年11月23日。參、減資新股自101年11月23日起換發,並同日上櫃買賣,換發方式如下︰(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股票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作業。(3)舊股票買進未辦妥過戶手續者:請備妥舊股票、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4)已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份,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後,本公司將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5)換發地點: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442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肆、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伍、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