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嶼及花瓶嶼在民國八十五年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在棉花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及罰款:年度─件數─金額88─29─145萬元89─1─5萬元 92─3─15萬元93─14─70萬元 94─11─55萬元96─5─25萬元以下空白(記者盧賢秀整理)